根據省委、省政府《關於深化省管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》(浙委發〔2015〕11號)規定,現將浙江廣播電視集團負責人2018年度薪酬(含任期激勵收入)信息披露如下:
備註:
1.上表披露薪酬第1項和第4項由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、浙江省財政廳覈定。
2.2016-2018年任期激勵收入實行延期支付,原則上自2019年起分3年按比例逐年兌現。
浙江廣播電視集團
2020年1月19日